【导语】:省住建厅发布消息称,明年起,我市与攀枝花将首先进行廉租住房(以下简称“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并轨试点。
保障范围扩大
覆盖人群更广
从明年起,我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含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
《办法》规定,公租房租金标准根据保障对象分类分档确定相应租金价格,租金水平对应不同保障对象分类设置。其中,低收入(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金标准按《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确定,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农民工租金标准可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50%左右确定。公租房最高租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80%。不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适时调整租金标准。
并轨后,原廉租房申请对象即便是收入提高了一些,但只要继续符合公租房的准入条件,通过适度调高租金,仍可以居住在公租房内,继续享受保障。如果市民此前按廉租房标准签订了合同,将在合同期满后再按照《办法》执行新标准。
居住人群多元化
探索更多配建模式
随着我市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试点工作的开展,公租房保障范围的扩大,不仅本地户口的困难人群可以申请,且在我市就业或居住达到一定条件的人群也可申请。也就是说,在同一个公租房小区内,居住人群将更加多元化。
“从2014年开始,我市公租房开始形成房源。”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于明年建设1000套左右的公租房。目前我市也正积极探索在商品房小区或安置房小区内配建公租房,争取让更多的公租房住户享受到小区的公共设施和便捷服务。
根据我市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等因素,《办法》还对我市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进行了规定。从明年起,我市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将不低于人均10平方米,不高于人均16平方米;新建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
实习生 杜美娇 记者 王星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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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公共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并轨后,公租房与廉租房将进行统一申请、管理。
我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针对具有雅安市城镇居民户籍
1.具有本市申请地城区城镇户籍2人及2人以上的家庭,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至少1人须落户当地3年以上(含3年),且在当地工作或居住;
2.申请人配偶属非申请地城区城镇户籍但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的,子女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的,成员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可以共同申请;
3.申请家庭符合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含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
4.无自有产权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租住的公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5.符合上述条件年满45周岁的单身人士或孤儿年满18周岁后,可单独申请租住公租房。
二、针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具有申请地地区的城镇户籍或临时居住证明;
2.新就业无房职工具有大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从毕业(当地就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
3.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工作或居住实际满2年(含2年),劳动关系稳定,已与当地用人单位(当地注册企业)签订并履行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申请人在当地创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符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认定条件;
5.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净产值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